在充满活力,日益开放的今天,接触并使用承诺书的人越来越多,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,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。那么问题来了,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承诺书呢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诚信考试承诺书3篇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,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,更是道德品质的考验。创造公平、公正的考试环境,是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责任。让我们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正,让我们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,让我们牢记“恪守诚信,拒绝舞弊”,积极营造公平、公正的考试环境!
一、考生守则
一、考生在每科考试前十分钟,有秩序地进入考场,对号入座,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。
二、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,如铅笔、水笔、钢笔、三角板、圆规等外,禁止携带任何书籍、笔记、资料、报刊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。
三、禁止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(如手机)、电子记事本、电子辞典等物品进入考场。否则,一经发现即当做作弊处理。
四、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,中途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。
五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并保持好考场内的卫生。
六、考试结束铃声响后,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,同学负责收取各排试卷,收好后放于讲台由教师取走后方可退场。
七、对违反考生规则、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、舞弊考生,将根据情节轻重,取消考试成绩,同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。
二、学生违纪、作弊的认定与处理
(一)学生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违纪:
1、不按号入座,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行为;
2、不遵守考试规则,不服从监考教师安排,顶撞监场教师的;
3、不遵守考试信号,提前或考试结束后仍答题的;
4、考场内从事与考试无关事情的行为;
(二)学生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作弊:
1、学生在考场内携带与考试相关的书籍、试卷、纸条的;
2、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、互打暗号、传送纸条、使用电子工具的;
3、考试过程中抄袭他人答案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;
(三)学生违纪、作弊的处理
1、凡违纪的同学,学校给予记过处分,全校通报,该科成绩为0分;
2、凡作弊的同学,学校给予记大过处分,全校通报,通知家长,所有科目成绩为0分;
本人已认真阅读并详细掌握上述《考生守则》和《学生违纪、作弊的认定与处理》的相关规定,并保证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共同维护考试秩序,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。
承诺人:
年 月 日
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,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,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。创造公平、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。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、公正,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'义务。而公平、公正的实现,离不开健康、诚信的社会准则。
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,我们理应想到,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,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。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。
让我们牢记“恪守诚信,拒绝舞弊”,努力营造公平、公正的考试环境!本人认真阅读并学习了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,做出如下承诺:
1、按学校教学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复习。按照考试时间参加期末考试。
2、认真学习考场纪律,通读考生一封信。考试带齐身份证、校园卡。
3、针对一页纸考试,将一页纸妥善保管,严格按照“一页纸”上的使用说明进行考前准备。如果不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使用,后果自负。
4、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校园卡和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。5、进入考场关闭各种通讯工具,已携带入场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。
6、答卷时只用黑、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。特殊要求的科目(如使用答题卡科目需要2B铅笔)按具体要求执行。
7、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,不做违背考试纪律的任何事情。
8、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,立即停止答卷,将答卷(答题卡)反扣在桌面上,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。
9、如留考,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,不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。如果违反考试规定,愿意接受《九江学院考试违纪、作弊处理办法》有关条款的处理:
(1)该学科成绩无效,不得擦家正常补考,给予警告处分。
(2)本科生有作弊行为者,不予收于学士学位;专科生有作弊行为者,不予推荐“专升本“报名,取消”专升本“考试资格。
(3)在大黑板上进行通报批评,并在全校学生考纪考风集训会上点名批评。
(4)写3000字以上的书面陈述及反思材料。
(5)记入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档案,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学校评先评优以及评定各类奖学金的资格。
(6)参加诚信教育学习班,须做笔录并写心得体会。
(7)作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、记大过、留校察看直至转换学习环境的处分。
(8)如发现第二次作弊,一律给予留校察看、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。
(9)凡有作弊学生的班级,学期结束时,取消“优秀班集体”评比资格。
班长签名:
年 月 日
辅导员签名:
年 月 日
考试规则:
一、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,()按指定座位就座。把本人考试证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,以便监考教师验核。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,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。(考试30分钟后,方可离开考场。)
二、考生进入考场后,应保持肃静,不得随意走动。有问题时,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。有特殊情况,要离开考场时,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。
三、考生进入考场,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,不将纸张、书、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。
四、答卷必须独立完成,严禁相互讨论、抄袭等。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考试资格(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),勒令其退出考场,并报告考务中心,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,注明“作弊”字样,不予正常补考,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,直至纪律处分。
五、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,不得拖延。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。不得在考场内、外停留、喧哗、影响他人考试。
本人承诺:不请他人,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,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,诚信考试。
签名:xxx
日期:xx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