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平平淡淡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,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,对作文很是熟悉吧,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、联想力、想象力、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。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?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一时光作文4篇,欢迎阅读,希望大家能够喜欢。
韵味浓浓的乡村,伴随着轰轰的吊车声在一点点的改变着,乡村最美的时光已被新的记忆悄悄淹没。
——题记
那是酷热难耐的暑假,柳叶被炽热的阳光晒得打着卷,昨夜留下的积水被阳光晒得无影无踪,土地被酷热的阳光晒裂了。我与朋友们在回家的路上一步一步地“挪”动着,炽热的阳光早已把我们最后的精力给磨灭了。我们像行尸走肉一般向着家的方向移动。
阳光越来越毒,我们也越来越累,累得让人喘不过气,似乎背着千万斤的铁块,一点一点地弯下腰。
到了山坡上,我立马倒在了微微湿润地草坡上,享受着大自然带给我的最后一丝凉意。前方还有长长的颠簸不平的山路在等着我们,但我们已经筋疲力尽。现在唯一的方法就是抄近道。
但是老天似乎与我们作对,近道的那一座小桥已经塌方了。如今仅有的两种方法:一是走远路,但是那条路上铺的是碎石子。二是跳过去,可是那条沟有两米宽,我们不一定能跳过去,而且沟里有数不尽的垃圾,散发着一股浓浓的臭味。
天空不作美,阳光越来越毒。如今管不了那么多了,只能跳过去。我用尽全力,向起跳点跑去。肌肉细胞用尽最后的力量一蹬,我成功地跳了过去。我的朋友们也随着我跳过了那条“恶臭”的沟,我们做到了。
如今,那条沟已经被泥土给填平了。那一次的经历也渐渐的被淡忘了。但那一次,我学会了坚强,知道了一切皆有可能。上帝似乎关上了一道门却打开了一扇窗。关于乡村的记忆成为了我心灵深处最难忘、最美妙的时光。
青春是调皮的孩子。茫然如他,叛逆如他,苦涩如他,明媚如他,可爱如他。走在人生的十字路口,眼看着时间匆匆溜走,我不在再徘徊。
初绽的青春茫然,叛逆,更加无所事事。
我百无聊赖地听着老英的讲解,老英的唾沫星子肆无忌惮的子弹般的`扫射着我的每根神经,我痛不欲生。唉,人生悲惨啊!总觉得老英长的像《倚天屠龙记》里那个老尼姑“灭绝师太”,又老又顽固。我的英语就像闷葫芦里发芽,没有生气。回头看看同桌,又抱着郭敬明的小说选啃咬,感动的时候落下一两滴眼泪,我不喜欢那种淡淡的上,让人觉得无病呻吟,感叹着青春的彷徨,青春的迷茫。
茫然的青春已褪色,我开始热爱青春,热爱我生命留下的点点痕迹。
高一那年,成绩不好,被分到了普通班。周围的人总在“好学生”周围打转,不愿意和“坏学生”接近。也许,当别人不认可你的时候你做的任何事在他们看来都十分无聊,他们并不在乎你的对错,早已给你贴上“坏”的标签。班主任叫我出去谈话,提醒我不要看窗外必看黑板的时候多。他那种眼神,我读懂了:“高考之前,成绩就是一切,所有空白孤独的疼痛都抵不过试卷上的分数来得实在。”他看扁我了吧。
然后,一个人静下心来学习,看书,做题,每天重复着,像屋顶吊着的风扇,在不需要风的春天,就那样恒久的呆着。这时候,我爱上了杰克伦敦的《热爱生命》,或许这才是我的方向。模考时,全班第一的奇迹出现在我身上,众人惊异的眼光令人窒息,或许他们没想到我一个不学无术的人也能有如此惊人的成绩。但此时,我才发现青春存在的价值,我找到了方向,从此不再迷茫。
我的青春不再单调,青春用坚定的誓言和那些茫然,那些质疑说了一声,再见!
高三的生活,我不再虚度,时间对我来说尤为珍贵。这时才发现青春时光也过去了一大半,庆幸的是我的那种茫然,那种不羁已经不复存在。现在,我的青春留给我的是满满的自信。高考即将来临,倒计时的时间里,自己很努力,过得很充实。也许正是有过经历,才懂得时间的宝贵。该是为自己的未来打拼奋斗的时候了,该是珍惜现在所剩无几的青春时光了。
青春,她曾经让我们张扬过,叛逆过。
青春,她让我拥有活力,漂亮。
青春,她让我懂得了时光的宝贵。
青春,她让我们一路带着执着的梦想向前冲,即使再大的风浪,我们依然歌声嘹亮!
听着陈学冬的《不再见》,我又哭了。
我真是泪点很奇怪的怪人啊,受再大的苦都不会哭,可是一听这歌就哭了。
我看了《不再见》的MV。本来我没想哭的,可是看着里面的画面。我突然想起,小时代里的情节,里面的分分秒秒。我又想起,《时间煮雨》说,我们说好不分离。
陈学冬,你一首《不再见》唱哭了多少人啊。
毫无意外的,我看到了——“《不再见》-陈学冬,词:郭敬明,落落”。
我知道《时间煮雨》这首歌也是郭敬明写的。
我还曾经很自豪地对闺蜜说,不愧是我家小四,才能写出这么感人触动心怀的歌词呢。然后就被她们损。
那时候我在想,要是时间定格在这时候多好,一直不往前。这样多好。
我看见周崇光孤单的身影坐在客厅地板上。微凉目光下有力的心脏声从他厚实的胸膛缓缓传出。
我看见他趴在浴室的洗漱处,吐出一大堆带着血迹的液体。他感到喉咙有些呆滞。他看着林萧刚刚离去的背影,说,我想活。
我看见他坐在《M.E》公司外面的椅子上,他带着帽子,帽子下,除了那英俊的面孔,还有低沉的心跳诠释着他的绝望。
“离别没说再见,你是否心酸。转身寥寥笑脸,不甘的甘愿。也许下个冬天,也许还十年。再回到你身边,为你撑雨伞。剩几个夜晚,再几次晚安,等你摘下还戴上指环。”
周崇光。
有时候真的很想骂郭敬明,怪不得有人叫他郭小贱,我想问他为什么要写小时代这部作品,这部让那么多人为之快乐为之悲伤为之震撼的作品。结局还是那样。
“原谅捧花的我盛装出席只为错过你。”现在特别喜欢这句话。
林萧。周崇光。顾里。顾源。还有很多。
他们只是虚拟的,却在我内心深处。
还有我一直爱着的,郭敬明。谢谢你。
原谅捧花的我盛装出席
却只为献礼
目送洁白纱裙路过
我对他说我愿意
但我继续清扫门前的路
和那段阶梯
如果你疲惫时
别忘记那里还能停留
休息
不再见。
在法国巴黎有一个叫汤姆。杰克的男孩,他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,同学眼中的好伙伴,父母眼中的好孩子,但他不这么想,他觉得自己好虚伪,他争做老师眼中的好学生,同学眼中的的好伙伴,就连父母,他也不敢露出自己的真面目,他想像爱米斯一样做个坏学生,逃课,打架,由大堆的钱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。
这一天,汤姆的肚子突然痛起来,他告诉了老师,想请一天假,这个备受老师宠爱的孩子一下子得到了准假。汤姆背着书包走出了学校,又活蹦乱跳的走在街上了。他不想回家,因为家里有他买的一堆习题。他走了一会儿,觉得书包是个包袱,就把它放在了“兔米吉斯”的家里(一只猫的家),走在路上,觉得渴了就在“爱丽米斯”商店买了一支冰欺凌,买这只冰欺凌的钱都可以买四本词典了!但是汤姆觉得很值,因为他从来没吃过,他的零花钱都被他买了练习题了。他走着走着走到了“斯基特”大街了,这时汤姆边吃着冰欺凌边用脚踢石子玩,这时他看见了一个貌似啤酒瓶盖的东西,他捡起来看,发现上面印着一行字“挂拉稀娃娃稀土再在米死死”他试着念了一遍,这时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