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完一本书以后,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,这时候,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!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,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《情人》读书笔记,欢迎大家分享。
《情人》读书笔记1故事梗概说:本书是讲主人公修子和事业成功、有家室的远野婚外情,但远野和妻子离婚后,修子却和远野提出分手…我真的不敢苟同这种做法,但看到渡边纯一的名字,还是坚持看了下去。
花两天时间看完了以后,我觉得主人公修子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,虽然她已经三十二岁,但是她面容和身材姣好、工作稳定高薪、经济独立、精神丰富,只想享受恋爱的甜蜜,有自己的底线。
虽然修子是有妇之夫远野的情人,但是她没有争强好胜之心,没有破坏他家庭,然后自己上位的想法,也没有接受他的金钱给予,而是纯粹欣赏远野这个大自己十几岁的成熟男人,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时光,自己也越发变得成熟理性。
所以我也能理解为何远野离婚,随即提出要与修子结婚时,她的恐惧和抵触,甚至向远野提出分手。这样一来她会变成上位的小三,随着生活上的接触增多,自己可能会变成远野口中“没话讲”的妻子,毕竟前一任妻子也是远野曾经深爱过的。最主要的是恋爱的新鲜感和神秘感会荡然无存,修子追求的本就不是相夫教子的平淡主妇生活,而是男人对女人的宠爱和认可。
不评判对错,知道自己想要的、维护好自己的底线很重要,也很需要勇气。
《情人》读书笔记2风景描写和人物叙事随意转变,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灵活变化,使故事本身就具有了一种电影的观感。
杜拉斯在叙述和中国情人的爱情故事时穿插了对母亲、大哥哥、小哥哥的记忆,所以就显得凌乱无序了许多。这是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情,杜拉斯的内心本就是有哀怨和怀念的,文章通篇都呈现出一种压抑的氛围,让人读起来不觉就会烦躁起来,加之作者叙述的凌乱,就更打消了一部分读者读下去的信心。
最后不得不赞叹译者能力之高,在原文复杂、逻辑难辨的基础上,居然能翻译出一种独属于汉语的韵味,读起来真真是唇齿生香,每一字每一词都是精心设计过的,却又十分自然。尤其是风景的描写,没有华丽词藻,写实中将美丽展现了出来,这也是唯一让我坚持读完全本书的动力了。
《乌发碧眼》
相比《情人》,我更喜欢《乌发碧眼》。
两个灵魂的碰撞,用舞台剧的形式表现出来,从隔阂到相识再到相知、相爱,最后的交合是灵魂的融合,也是二人灵魂的升华。
剧情真的很简单,一屋两人六夜,一个被买了夜晚的女孩等待买主爱上自己的故事;剧情却也真的不简单,买主其实是达拉斯晚年情人的化身,乌发碧眼的爱人或许是杜拉斯对中国情人的留念……
憎恶语言积累的贫瘠,憎恶表达能力的脆弱,不能将我所感知到的所体悟到的写下来,但这真的是一本不可错过的好书,就算不为它的名气,也该为译者精心的翻译而仔细读读。
毕竟阅历经验在这里搁着,一些内在的含义我还是理解不了,下一次再见,希望能更加读懂你。
《情人》读书笔记3“一个年轻人的青春是美的,一个老人的苍老同样是美的。”
这是让?科克托在《存在之难》中的一句话,当我读到这句话时,象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似的,顿时脑子一片空白。记得曾经读杜拉斯《情人》也有这样的感受,小说是这样开始的:
我已经老了,有一天,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,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。他主动介绍自己,他对我说:“我认识你,永远记得你。那时候,你还很年轻,人人都说你美,现在,我是特意来告诉你,对我来说,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,那时你是年轻女人,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,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。”
“我已经老了”,这个被王小波称为“无限沧桑尽在其中”的开头,掺杂了太多的惊叹、执著、哀伤、凄绝和等待。所有这些沧桑的感受猛然向你砸来足以令你昏厥。杜拉斯是一个令人胆战心惊的女王,她的文笔,用王小波的话讲,是“极端的精美,让读小说的人狂喜、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”。读她的文字就象在那个燥动不安的夏日午后,无意中闯入了她的宫殿掀起帷幕的一角,偷窥到她内心的隐痛一样,即使只言片语也足以让孤寂的夜空顿时被闪电全部撕破,语言带着雷电,从天上直撕毁到地上。同时,也领略到了她的困顿、固执和残忍。就象她在《情人》里说的:“我知道,每次不把各种事物混成一团,归结为唯一的极坏的本质性的东西,那么写作除了可以是广告以外,就什么也不是了。”可见,杜拉斯的固执如同她中年以后容貌急剧变化的照片不可理喻。曾经美丽的杜拉斯被固执与任性消灭了,被酗酒杀害了,惟有拿华贵的文字当她的祛皱霜。她在《劳儿之劫》中写道:“这个女人是自己毁了自己,又是为了什么毁了自己?”杜拉斯何尝不是如此。
有人说杜拉斯是力量的暴君,是个玩火者,也是一个情人。你可以不喜欢她,但你无法拒绝她。在杜拉斯的语言药店里,装满毒药的瓶子往往会混合着解毒剂。她会让你在短暂的痛苦中保持着持续的清醒,感受到短暂与永恒、狂迷与冷静、残忍与宽容、活着与死亡都包裹在界限与无限中。
博尔赫斯说:“人类的三个能力:记忆、理解、意志并非学究式的幻想。”随着岁月的流逝,人人都被迫背上越来越沉重的记忆负担,你可以失去记忆,但不能失去对记忆的知觉,否则你想从某个地方重新开始就拾不起来了。“它会在做梦时,在夜间工作时,在翻阅一本书或拐过一个街角时浮现出来”。只有那些真正理解了意志力在时间的记忆里耐心等待的人,才能战胜时间,在某个注定的时间“特意来告诉你,对我来说,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,那时你是年轻女人,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,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。”
无论你愿意与否,在这里,我们都不能不提及爱尔兰诗人叶芝那首写给他的至爱毛特?岗的情诗——《当你老了》。灵魂与灵魂超越时空与肉体在诗句中对歌,岁月的沧桑在爱意下屈服。
当你老了,头发白了,睡思昏沉
炉火旁打盹,请取下这部诗歌
慢慢读,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
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
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
爱慕你的美丽,假意和真心
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
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
垂下头来,在红火闪耀的炉子旁
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
在头顶上的山上它缓缓地踱着步子
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
是的,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,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,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,那个人才是你值得信赖而又灵魂互赖、生死相随的真爱。
《情人》读书笔记4修子,真佐子,绘里,刚部,远野。
前面三个人是大学同学关系,每个人对待婚姻都有自己的态度,真佐子嫁给了一个比她大的,带有一个孩子的男人。绘里后面为了追求自由而离婚了。修子最后也和相处了五年的远野分开了,因为她爱的只是和她 ……此处隐藏3629个字……细心为我准备礼物后对他说出那些话语后还一如既往地对我好。他迁就我,忍耐我,没有谁该不该,但他却甘愿的忍受着。我觉得我也是时候该收敛下自己,永远没有太晚的开始,只有还没有意识到才会一直晚下去。
最近他还是会加班,他会照例给我发短讯说几点几点回来,我回复:好的,亲爱的。他也诧异了,说我怎么这么爽快了,我说我不这么爽快你不还是那么晚才回来嘛。对啊,我开始想通了,没人愿意加班,谁都想耍,可他为了工作,为了生活,每天都很晚才回来,而我其实就想他能够早点儿回来,不想他太辛苦,就对他晚回来不开心,便对他没有好言语,闹脾气,最后闹得两败俱伤。我初心是为了他好,可是却让他更疲惫。我既然改变不了他要加班晚回来的事实,何不欣然接受呢,他又不是去外面花天酒地去了,我得肯定他的辛苦与努力,体贴并默默地支持他,不能减缓他工作的辛劳,至少给他精神上的轻松愉悦。
“一个男人最好的聘礼,就是一生的迁就与疼爱。一个女人最好的嫁妆,就是一颗体贴温暖的心。”
偶然看到的这段话,让我觉得尘世的喧嚣与浮华都是幻影,而世外桃源的净地便就在这话中显现了。我期望着一生被人呵护,也有值得被呵护的魅力所在。
《情人》读书笔记8外面,白日已尽。从外面的种种声响,行人越来越多,越来越杂沓,可以听得出来。这是一个寻欢作乐的城市,入夜以后,更要趋向高潮。现在,夕阳西下,黑夜已经开始了。
这床与那城市,只隔着这透光的百叶窗,这布窗帘。没有什么坚固的物质材料把我们同他人隔开。他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。我们,我们可以察觉他们的什么东西,他们发出的声音,全部声响,全部活动,就像一声汽笛长鸣,声嘶力竭的悲哀的喧嚣,但是没有回应。
房间里有焦糖的气味侵入,还有炒花生的香味,中国菜汤的气味,烤肉的香味,各种绿草的气息,茉莉的芳香,飞尘的气息,乳香的气味,烧炭发出的气味,这里炭火是装在篮子里的,炭火装在篮中沿街叫卖,所以城市的气味就是丛莽、森林中偏僻村庄发出的气息。
城市的声音近在咫尺,是这样近,在百叶窗木条上的摩擦声都听得清。声音听起来就仿佛是他们从房间里穿行过去似的。我在这声音、声音流动之中爱抚着他的肉体。大海汇集成为无限,远远退去,又急急卷回,如此往复不已。我要求他再来一次,再来再来。和我再来。他那样做了。他在血的润滑下那样做了。实际上那是置人于死命的。那是要死掉的。
她很注意这里事物的外部情况,光线,城市的喧嚣嘈杂,这个房间正好沉浸在城市之中。
肌肤有一种五色缤纷的温馨
城里的喧闹声很重,记得那就像一部电影音响放得过大,震耳欲聋。我清楚地记得,房间里光线很暗,我们都没有说话,房间四周被城市那种持续不断的噪音包围着,城市如同一列火车,这个房间就像是在火车上。窗上都没有嵌玻璃,只有窗帘和百叶窗。在窗帘上可以看到外面太阳下人行道上走过的错综人影。过往行人熙熙攘攘。人影规则地被百叶窗横条木划成一条条的。木拖鞋声一下下敲得你头痛,声音刺耳,中国话说起来像是在吼叫,总让我想到沙漠上说的语言,一种难以想象的奇异的语言。
相互对视的目光这时发生了质变,猛可之间,变成虚伪的了,最后转向恶,归于死亡。
他那一双手,出色极了,真是内行极了。我真是太幸运了,很明显,那就好比是一种技艺,他的确有那种技艺,该怎么做,怎么说,他不自知,但行之无误,十分准确。
现在已经是黄昏时分。他对我说:将来我一生都会记得这个下午,尽管那时我甚至会忘记他的面容,忘记他的姓名。我问自己以后是不是还能记起这座房子。他对我说:好好看一看。我把这房子看了又看。我说这和随便哪里的房间没有什么两样。他对我说,是,是啊,永远都是这样。
暗夜透过百叶窗来到了。嘈杂声有增无减。闹声响亮刺耳,不是低沉的。路灯发红的灯泡亮起来了。
人行道上,人群杂沓,十分拥挤,人流或急或缓向四面八方涌去,有几股人流推挤出几条通道,就像无家可归的野狗那样肮脏可厌,像乞丐那样盲目又无理性。
《情人》读书笔记9这本放在书架里两年的书,终于有时间把书评写了,这是一本以女性的视角写的书,总的来说,不错:
修子向往的是曼特莱斯式爱情:既可以享受爱情的甜蜜,又可以享受独居的自由,况且还能避免柴米油盐的束缚,这就是做情人时的理想平衡状态,从修子遇见远野妻子的那一瞬间,这种平衡就被打破,并且一去不复返了;远野没有达到修正心目中对丈夫的要求,他并没有能真正理解修子的所思所想,但是主要也是修子其实也并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,更何况她从未与远野提及过她自己的所需所要;远野对离婚的处理,给了修子太大了压力,有推卸责任之嫌,同时对修子的求婚态度有问题,那边与妻子还没离婚,这边和修子也还没有水到渠成,便急急忙忙自作主张地要求修子答应和她结婚,况且是以咄咄逼人的姿态要求对方变态,这一点必然会招致对方反感;在处理两个人矛盾的过程当中,远野心态失衡,做出了很多失态的事情,导致修子不由自主地有先是疏远,冷淡,喜欢不起来,最后变成恐惧,反感,喘不过气的感觉;如果修子稍微拜金一点,远野就可能不会被她吸引着,而恰巧是修子把他们之间的感情处理得恰当的距离,富有神秘感,也具有强烈的个人特性,所以更招人喜爱。
远野一开始找情人也许是因为新鲜感,刺激感,调节婚姻生活的平淡无味,毕竟之前的五年里远野还并不是一个完全不着家的男人,也没有过多谈及家庭情况。在远野婚姻破裂里,远野与妻子极少的情感交流及毫不挽留曾经也是由爱情筑建的婚姻,修子的存在是给了远野一个退路,一个婚姻之城崩溃后的一个保障。最后的结局:修子与远野的分手。其中修子最无法忍受的,是远野的那一句:我完全是为了你才这样做的。他把所有的一切强加在修子的身上,因为它强大的潜在词:因为你我才离婚的,因为你婚姻才破裂。如果修子接受这个说法,那就是潜在承认自己有意要求与远野结婚,在现实里给予双方一个坚固的枷锁,更是要锁住修子本人。
换句话来说,如果远野真的爱修子,应该在与妻子关系完全破裂之前,坦诚公开地与妻子挑明,分手,再向修子求婚,这才是修子所希望的。毕竟修子并不想以一个第三者的身份开始一段婚姻。但是远野并不明白,他如今这样而为修子贴上了婚姻第三者的标签。
情人生活令修子感到满意,一部分是折服于远野强大的男子气概里,一部分折服于远野时常的温柔与被爱的感情里。修子一直说爱远野。她沉迷于相互体现的美好品德里,所以她才能忍受,或忽视远野的缺点。一旦进入到近距离的生活里,修子便发现自己完全不能接受他既已存在的缺点:糟乱的生活习惯,工作狂不顾家等。她接受不了除去完美情人标签的远野。既想享受完美情人的体验:时常的温暖,温柔以及被爱的爱情,于此反向的责任负担是不接受的。只想享受,不负责任。我想这是完全自私的存在。我欣赏她作为一位独立的女性,但我欣赏不来她的爱情观,也不会赞同只作为情人的身份,那当然不会是作为第三者的情人。
我希望结尾的“找个好男人”,是真的。
我想下一个男人不是已婚的,从本质上修子不会再有着罪恶的心理,能够找个懂她的人,真的体会到爱与被爱的情感,毕竟修子还是不排斥结婚的。